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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海石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审理法院: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故意伤害罪重伤 缓刑 广州刑事律师
委托代理人:鲁海石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杜某与同事阳某因工作琐事而产生争吵,后阳某率先动手,踢打杜某,杜某气愤之下与阳某发生打斗。因杜某年轻力壮,在互殴过程中,杜某将阳某打到在地,当时阳某并无大碍。阳某之后称受了重伤,要求杜某赔偿,杜某以为阳某只是敲诈而已,并未在意。阳某遂报警处理,杜某也被前来的警察带至派出所调查。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阳某被打至肺部萎缩、左侧大量气胸、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已经构成重伤二级,派出所刑警立即对杜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当晚杜某就被送入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杜某的家属本以为杜某只是去接受调查,做做笔录而已,没有想到杜某会被刑事拘留。但即使这样,杜某的家属也认为杜某的情况并不严重,过几天就会被放出来。但过了两个月时间,杜某仍然音讯全无,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任何案情,杜某的家属这才慌了神,委托了鲁海石律师代理本案
辩护思路:鲁海石律师接手本案时,该案已经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鲁海石律师据理力争,并向检察院提供了重要证据线索。鲁律师指出:不管杜某是否认罪,其在发现他人报警的情况下,并没有逃离案发现场,应当认定杜某为主动归案,请求公诉机关进一步调查证据,以认定被告人杜某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后公诉机关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阶段,通过鲁律师的努力,最终阳谋仅收取了2万元的赔偿金,就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补充侦查结束后,公诉机关补充了证据,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杜某虽然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形,但考虑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自首、被害人谅解的情况,随后做出了对杜某适用缓刑的判决。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杜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六个月
判决书:http://www.ljmlvshi.com/articleshow.asp?ArticleID=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