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与赵小姐因纠纷而达成了一致意见,李小姐愿将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赵小姐之子。为了过户需要,李小姐与赵小姐签署了一份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供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使用。之后,李小姐与赵小姐变更了约定,改为李小姐向赵小姐支付现金,房屋仍归李小姐所有。李小姐向赵小姐支付了现金,但李小姐一时麻痹,忘记了向赵小姐收回房屋买卖合同就向管资料。之后,赵小姐持房屋买卖合同及所谓的收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小姐将房屋过户给赵小姐。李小姐接到传票后,惊慌失措,遂委托了鲁律师团队为其处理此事。
接受委托后,鲁律师团队的律师研究了案件的所有资料,并发现了赵小姐的证据漏洞。在法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是否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交易、李小姐签署的收据是否意味着李小姐确实收取了赵小姐购房款等多个事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为查明案件事实,律师申请了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并申请与本案有关的证人出庭,团队律师还指出:被告并未收取原告任何购房款,原告仅提供一个收款承诺书就以此来证明被告收取了原告支付的141万元购房款,而不能提供任何转账记录,这明显不符合生活常识,也不符合交易惯例。另外,与昂奥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而提起虚假诉讼,被告请人民法院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原告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涉案本案经过两次庭审后,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赵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房屋仍归李小姐所有。李小姐最终成功保住了房屋。
李小姐对委托结果非常满意。